朱良才(1900一1989)。汝城县外沙乡(今马桥镇)外沙村人。
1925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湘南起义、井冈山斗争和长征。历任红一方面军第9师政委、红5军团15军政委、红四方面军31军政治部主任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协助叶剑英创办华北军政大学,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北军区政委、北京军区政委。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三、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