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开展2019年秋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2019-2020学年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学费减免、学生其他补助等资助项目的评定提供依据。请各系做好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9月15日-10月1日,认定对象为高专学生、五年制大专4-5年级自费生;第二阶段为11月1日-11月31日,认定对象为其余所有学生,各系可根据情况提前安排认定工作。
二、认定要求
我校实行一学年一认定,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每年新申请学生需提供《湘南幼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中所描述的相关内容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上一学年已认定学生仅需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核,不再重新进行认定,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评定等级。(对于不再符合贫困生认定资格的学生,要及时撤销其贫困生资格)。
学生虽具有学籍但已辍学或休学的学生,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认定办法及程序按《华人策略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认定结果分三个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可作为评审各类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依据。
我校老生特别困难类型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本人残疾”四大类数据已与扶贫部门、民政、残联等部门核查下发名单。名单中学生如在上学年(2018秋-2019春)已交相应部门盖章的证明,可直接认定;在名单中但无证明材料的、未在下发名单中的特困类别学生以及2019级新生,需上交盖章证明重新认定。
其他要认定建档立卡的,需提供县(区)扶贫办盖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及扶贫手册原件。
各系、各班根据认定结果建立贫困数据库,各班贫困数据库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40%。老生可在上学期已建立贫困数据库的基础上完善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接受学生申请,进行认定。奖助学金指标根据各系贫困数据人数划分。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为不影响高专、中职奖助学金评选,各系原则上应在10月1日前完成认定高专阶段认定工作,并报认定结果(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上报材料按认定名单排序装袋,由各系建档保管备查。
三、材料报送
各系在10月1日前,报送认定结果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
1.《湘南幼专贫困数据库》(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格式要复杂些)
2、公示照片电子档
学工处资助中心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