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度高校国家奖学金
评审通知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
按上级工作部署,现将2019-2020学年度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及注意事项发给大家,请按文件要求完成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1、今年我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任务繁重。9月28日前,各学院务必完成国奖人选上报,10月12日前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综合评审。10月19日前完成校内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
2、今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高专国奖指标7人,根据各学院高专2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分配指标如下:
小学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
国家奖学金分配指标数(人): | 3 | 3 | 1 |
请各学院即时起进行宣传发动,组织优秀学生进行申报、评选。
3、请各学院确保参评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分核算正确,奖状证书等材料真实有效。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其中五年制高专学生五年级才能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公费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均在评选范围的10%以内。
6、9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并上报《1、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3、高校国家奖学金入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明细表》、《4、湘南幼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明细表》、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
学生资助中心
2020.9.11
附: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学生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人推荐意见、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和学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9月9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9月12日,院系意见9月20日(请照实填写,院系评选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班级一推荐,院系就同意通过。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不算公示时间)。
2、申请理由和推荐意见要认真填写,不能只罗列获奖情况,要用叙述性的语言描述该生情况,使人看后感到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确实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同时,要注意推荐意见与学生的相关信息要一致,不要前后矛盾(如:往年个别学校审核不认真,表格中学生“基本情况”栏“政治面貌”填的是“预备党员”,可到“推荐意见”栏中,学生又变成了“正式党员”。类似细节各校一定要认真核查)。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推荐意见100字以上。院系意见100字以上,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不能雷同。
3、申请审批表内所有选项都要填写才能上报。
4、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若为空,将取消资格。学生获奖情况以2019-2020学年的为主,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