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学期,我校有一名同学因为退学,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我校对该名学生2021年春季助学金进行转评。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公示,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现将转评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以下一名学生终止2021年春季奖学金受助资格:
小学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专业2020级(三)02班 刘烨 三等助学金
拟推荐以下一名学生获2021年春季奖学金受助资格
教育技术专业2020级(三)02班 李可仪 三等助学金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公示期内(2021年3月22-3月26日)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地点:老图书馆二楼218,电子邮箱:406106668@qq.com,电话:0735-2833796
湘南幼专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