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院部设置
招生就业
校园文化
华人策略社区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9 10:01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分享到: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秉承“立德树人,励精图治”的校训,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2017年9月1日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三条 综合测评一学期一次,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实习结束后返校完成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取两学期综合测评的算术平均值;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分取在校各学期的综合测评的算术平均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最终结果通过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第四条 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入团、推优入党、评定奖学金、评优、学生资助、推荐就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有不实,将追究相关责任。综合测评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包括思想品德、学业素质、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四个方面,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如下:

1、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内容为:

1)政治思想:爱国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班会等相关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团结、尊重各民族同学,维护民族团结。

2)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励精图治”的校训,自觉去认识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努力去实现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华人策略社区止文雅,为人友善,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勤俭节约。

3)学习态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勤奋、认真;严格遵守考勤;学习习惯好,考试不舞弊。

4)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外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

2、学业素质

考察学生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效果(含英语、计算机但不含体育课程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及学生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学习竞赛等情况,包括学生实习成绩、顶岗实习成绩和军训成绩。

3、能力素质

考察学生在工作、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素养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心素质

考察学生身心素质和健康习惯。具体内容为:

1)体魄健康,体质水平达到培养要求。

2)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

3)情绪稳定,能够正确调节身心状态。

第七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思想品德、学业素质、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四个测评项目各占35分、40分、15分、10分(为基准分、上不封顶)。各测评项目评分标准与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测评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方式为学生自评、教师评价、班级评分,所占比重分别为学生自评15%、教师评价25%、班级评分60%,每项评分分值均为35分。学生自评由学生自己完成,教师评价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完成,班级评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日常表现来完成。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最终得分为:学生自评得分×15%+教师评价得分×25%+班级评分×60%。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态度和组织纪律四个测评项目,其中政治思想基准分为5分,其他三项基准分为10分,总分为35分,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只分四项在基准分以内打总分,班级评分采取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加扣分的方式进行,政治思想扣分项不超过5分,其他三项扣分累计不超过10分,加分则在四项总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加扣分后的结果为该项班级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1)思想政治方面:无故不参加校、系、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扣2分/次;学生团员团员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缴纳团费的,扣2分/次,不按规定佩戴团徽的,扣0.5分/次;散布有损党、国家及学校形象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次。

道德修养方面:不参加学校规定的美育活动,扣2分/次;破坏学校环境美,随地丢垃圾,吐痰、故意损坏公物等,依据情节扣1-5分/次;不按规定参加班级大扫除、劳动值日,扣2分/次,不服从安排另扣2分/次;所在寝室在学校或系组织的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扣1分/次,寝室长另扣1分/次;语言行为不美,言行华人策略社区止不得体,讲脏话,扣1分/次;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扣2分/次;信谣传谣,搬弄是非,造成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扣2分/次;公共场合男女过于亲密扣2分/次;打架斗殴扣5分/次;发现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不及时处理或报告,造成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扣2分/次;在评优、资助、入党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扣5分/次;偷窃扣5分/次。其他情况,可根据校、系部相关管理规定酌情减分

学习态度方面:旷课扣2分/次;上课迟到、早退扣1分/次;一学期上课请假累计达5个课时扣1分,以后每增加一个课时扣1分;上课时间发生玩手机、睡觉、聊天等违反学习纪律情况酌情扣1-5分/次。其他情况,可根据校、系部相关管理规定酌情扣分。

4)组织纪律观念方面:夜不归宿,扣5分/次;留宿外人,扣2分/次;晚归,扣2分/次;在宿舍不遵守宿舍公约影响他人休息,扣2分/次;在宿舍聚众打牌、赌博或参与网络赌博扣5分/次;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扣5分/次;未经许可,在学生宿舍区乱贴广告,推销,扣2分/次;在寝室豢养宠物,扣5分/次;带易燃易、爆品、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宿舍区,扣5分/次;擅自改变寝室家具摆放格式,扣2分/次;带零食、早餐、饭菜等食品进入宿舍或者教学场所,扣1分/次;不按照要求佩戴校牌扣2分/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扣2分,拒不改正加扣3分;旷会、旷操扣2分/次,迟到、早退、大声喧哗破坏会场纪律的扣1分/次;无故不参加班级或校、系部统一组织的活动扣2分/次;拒不完成学校统一部署的工作任务,扣3分人次;学生在教育实习、顶岗实习、放假等时候不按照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单)扣5分/次;放假期间未办理留校手续擅自留校扣5分/次;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扣5分/次;记过处分扣4分/次;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次;警告处分扣2分/次;受到校、系通报批评的,扣1分/次;班级受通报批评,班级每位同学扣0.5分。其他情况,可根据校、系部相关管理规定酌情减分。

5)加分项目有:本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最美学生”、“美育先进个人”等荣誉或称号,国家级加5分,省部级加4分,加3分,校级加2分,系级加1分;本学年度获得“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美育先进班级”获“美育先进集体”等先进集体,该集体成员均给予加分,国家级加4分/人,省部级加2分/人,市级加1分/人、校级加0.5分/人,系级加0.25分/人;团支书、班长、寝室长加双倍;本学年在“三下乡”、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活动等各类活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称号,国家级加5分,省部级加3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系级加0.5分;在学校各级各类美育活动和大赛中,积极参与并获奖的,按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帮弱助残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全国、省部级、市、校级、系部表彰或者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3分、2分、1分、0.5分,被媒体正面报道的另加1分;同一事迹多次受表彰或表扬的,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参加学校、系部大型活动演出或者对学校、系部有突出贡献者根据文字依据每次计1-3分;本学年参加无偿献血者,加0.5分/次,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或者安排的义务劳动、公益志愿服务加0.5分/次,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其他情况,可根据校、系部相关管理规定酌情加分。

6)有以下情况: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者;②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者;③考试舞弊者;④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违反治安管理法,受到司法及有关部门处罚者;⑤未婚怀孕或生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⑥在宿舍内留宿异性。以上情形经查实,思想品德测评分计0分,该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认定为不及格。

2、学业素质测评

1)学业素质测评总分为40分,以学生学期内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期评成绩(或者教育实习、顶岗实习成绩)为评分依据。课程成绩(包括教育实习、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若课程成绩(包括教育实习、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换算为85、75、60分和50分;学生所修课程如出现补考,课程学习成绩应按补考前的〖JP3〗成绩计算,补考后的课程学习成绩不能纳入学期的测评。经审批同意缓考的课程放在缓考当学期进行测评。

学期无教育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课程学习成绩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

(Σ必修科目成绩/必修科目数)×1.2+(Σ选修成绩÷选修科目数×0.8)〕÷2

(无选修课时,课程学习成绩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Σ必修科目成绩/必修科目数)

学期有教育实习或顶岗实习的,课程学习成绩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Σ必修科目成绩/必修科目数)×1.2+(Σ选修成绩÷选修科目数×0.8)〕÷2}×50%+教育实习成绩(顶岗实习成绩)×50%。

学期只有顶岗实习的,课程学习成绩以顶岗实习成绩计算。(2)学业素质加分项目有:

A.在各种科研、课题研究、学习竞赛等与学习有关活动中获得奖项分别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系级及获奖等次予以加分。标准如下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次

加分标准

国家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2

三等奖

10

优秀奖

8

省部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优秀奖

4

市(校)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优秀奖

2

系部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优秀奖

1

b.在各级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按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分别加8分、5分、2分。

c.英语过国家三、四、六级者分别加1分、2分、4分。

d.计算机过一、二、三级的分别加1分、2分、4分。

e.普通话测试过一级一等以上、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分别加4分、2分、1分。

f.本年度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且获得结业证书的加2分/个;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的加5分/个。

g.除学校规定选修课程门数外,加修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加1分/门。

h.声乐、器乐、舞蹈水平考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晋级、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等级水平考试等由各系部根据获取难度、人数等实际情况酌情加分,不超过5分/项。

3、能力素质测评

能力素质测评方式为学生自评、教师评价、班级评分,所占比重分别为学生自评15%、教师评价25%、班级评分60%,每项评分基准分均为15分。学生自评由学生自己完成,教师评价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完成,班级评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纪实表现来完成。能力素质测评最终得分为:学生自评得分×15%+教师评价得分×25%+班级评分×60%。

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只在基准分以内打总分,班级评分采取在基准分基础上进行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后的结果为该项班级评分。

加分项目包括:

1)担任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志愿者协会主席且学年考核合格计10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部长以上职务、担任系部团总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班主任(辅导员)助理且学年考核合格计8分;担任系部团总支、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志愿者协会主席加6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加4分,其他学生团体任职按相应分值加分,此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入;任期内中途辞职的只计一半;任期内不合格或未经批准中途离职或被辞退的计0分。

2)班级团支书、班长加6分,班团干部(含课代表.小组长)加4分,担任寝室长计3分,此项可以与第(1)项加分项目重复计加;不合格计0分。

3)担任社团负责人、志愿者服务组小组长以及校广播站、团刊编辑部、媒体中心成员计4分,此项可以与第(1)、(2)项加分项目重复计加。

4)学校各个注册社团成员,注册志愿者,校礼仪队队员、护校队队员满一年计3分,此项可以与第(1)、(2)项加分项目重复计加,不合格、不满一个学期计0分,超过一个学期不满一年计1分。

5)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寝室长”、“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志愿者干部”等计2分/项。

6)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才艺大赛,“挑战杯”等各级别各项目竞赛或者评比中获奖者,按照全国、省部级、市级、校级、系部级,每次加8分、5分、3分、2分、1分,被媒体正面报道的另加1分;

4、身心健康素质测评

身心健康素质测评基准分为10分,该项得分为基准分评分+加分。

1)基准分评分:以体育课程成绩为依据,学生心理健康,体质水平测试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级,分别计为10分、8分、6分、4分。

2)该项加分项目有:学生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竞技体育活动,计分标准如下:

体育活动、竞技运动会加分标准

项 目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系级

参与群众体育活动

3

2

1

0.5

入选专项体育运动代表队

5

4

3

2

3)身心素质测评最终得分为学生体质测评得分+加分。

第八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最终结果的等级认定标准:85分及以上为“优”;85分以下至70(含70)分为“良”;70分以下至60(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测评机构

(一)学校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成员:教务处、招就处、团委、保卫处相关负责人、各系部党总支书记

(二)各系部成立测评工作小组

组长:系部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系部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

成员:系部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各辅导员、班主任

(二)各班级由班委会、学生代表组建成立测评小组,组成人数一般为7或9人(成员总数为单数,至少有3名以上非干部学生),其中班长、团支书必为小组成员,其他成员由班级同学民主推选产生;班长为组长,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但不得干涉其他组员独立进行评议。

第十条  测评程序:

(一)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分别为9月份、3月份。

(二)每学期结束后,学生将综合测评加分项目主动向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提供相关材料或获奖证明。

(三)辅导员在学期初布置各班级开展本班同学综合分测评工作,各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初评并且将结果上报辅导员,辅导员对班级初评结果进行复核,无误后,通知各班级将测评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3天,公示后3天内,学生可对结果提出申诉并且要求评议小组给予说明或答复;公示结束后由辅导员将测评结果交系部、学生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误后,将测评结果在全系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如学生对自己的或他人的测评成绩及评优结果提出质疑或者申诉后,班级评议小组未能给出当事学生满意的说明或者答复,辅导员应做好核实工作。若测评结果有较大分歧,由系部学生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裁定,仍有异议,由学校学生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二条 课程成绩由教务提供并加盖公章;活动加分或者获奖等由学生提供加盖公章的荣誉证书原件或者由组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第十三条 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经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系部逐级审查认定后,由各系部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十四条 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经班级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辅导员、系部逐级审查签名后,由各系部存档备查,并上报一份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华人策略社区

2018年726

 

 

 

 

 

华人策略社区                 2018年91日印发  

 


版权所有:华人策略社区 - 华人策略hrceluebbs  
电话:0735-2295666(招生就业)  0735-2357828(办公室) 
湘ICP备20001847号-1
邮编:423000           联系邮箱: contact@xnye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