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完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保证学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减免学费是学校对部分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
第三条 学费减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认真审核办理。
第四条 学校根据每年度助学经费预算,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确定相应的减免学费额度。
第五条 学费减免的适用对象是因条件所限,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中高专阶段(含五年制大专四、五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二章 减免条件及等级
第六条 减免学费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一)烈士子女;
(二)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三)优抚家庭子女;
(四)父母伤残,无法从事劳动需社会救济者;
(五)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或本人身患重大疾病且正在医治之中者;
(六)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七)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八)其他确需减免者。
第八条 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实际表现,酌情减免学费。
第三章 减免程序及管理
第九条 减免程序
(一)减免学费按学年办理,学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初申请减免当年的学费。
(二)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件、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填写《减免学费申请表》。
(三)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在认真听取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生活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并公示,并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工作处核实后提出减免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将审批结果在校内公示后,即可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五)学校财务处按学校确认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及减免金额将减免资金划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或直接冲抵当年学费。
第十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一)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上一学年内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者;
(三)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四)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者;
(五)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六)学习不努力,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
(七)生活挥霍浪费,或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 减免学费后的管理
(一)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在审批结果公布后两周内将学费减免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
(二)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缴清应缴学费的余额,否则不予减免;
(三)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若有违纪情况发生,除给予正常的校纪处理外,责令其足额补交已减免的学费;
(四)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令其足额补交已减免的学费外,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如发现挥霍浪费、抽烟酗酒和追求高消费者,学校将令其补交已减免的学费;
(六)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可正常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勤工助学活动;
(七)凡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
活动和义务劳动。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社会公益活动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
(八)学生因主观原因退学离开学校时,需补交已减免的学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学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华人策略社区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
华人策略社区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民族 | 电话 | |||||||
单位 | 系 年级 专业 班 | ||||||||||
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 家庭电话 | ||||||||||
家庭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家庭人均年收入 | 元/人·年 | |||||||
学生本人 月均生活费 | 元/月 | 贷款情况 | □已贷款贷款总金额 元 □计划本学年申请贷款 □不准备贷款 | ||||||||
家庭状况(打√) | □烈士子女 □孤儿 □单亲 □残疾 □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父母或本人突发重大疾病 □其他: | ||||||||||
上学年学习情况 | 是否有不及格课程:□是□否学习成绩班级排名: 名/ 人(由系填写) | ||||||||||
上学年已获资助的项目及金额(包括奖、勤、助、补、免) | 资助项目 1、 2、 3、 4、 | ||||||||||
申 请 理 由 及 减 免 金 额 | (具体困难情况,可另附报告)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签名: 年 月 日 | ||||||||||
辅导员 (班主任) 意见 | (简要介绍学生各方面表现)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院系 意见 | □不符合减免条件,审核不通过 □符合减免条件,建议减免等级为: 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附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下岗证明、优抚证明、政策文件、上一学年成绩单等。
华人策略社区
2018年7月26日
华人策略社区 2018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