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党总支、群团组织: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的申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华人策略社区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成立华人策略社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处理学生的申诉。
一、申诉委员会成员
主 任:黄元成
成 员:彭建武、龙小华、史凌云、何忠雄、曾孝生、唐青松、邓宜湘、夏里林、肖柏文、李严红、谢耀华、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1人。
申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彭建武。
二、申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受理申诉人的申诉。
2、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对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3、申诉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会议议决事项,应当有三分之二的出席委员同意方为通过。申诉委员会委员中如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关联的,应当回避。
4、申诉委员会进行评议时采用不公开方式,成员意见应予保密。涉及学生隐私的申诉案件,申诉人的基本资料应予保密。申诉委员会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学校有关部门和个人有协助的义务。
华人策略社区
2018年9月1日
华人策略社区 2018年9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