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华人策略社区校级奖学金实施办法》,决定评选2017-2018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已获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二、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分别位于评选范围内前5%、10%、20%,且没有补考科目;
5、上一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分应在85分以上。
三、申请程序:
1.资助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分配指标下发各系、班级;
2.学生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本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1.在同年级专业成立评议小组,由系学工办资助负责人及班主任(辅导员)组织进行评审。各评议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系评审领导小组;
2.系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推荐名单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初审名单后报学校评审,再进行校内公示;
五、等级、金额、名额及指标分配
等 级 | 金额(每学年) | 名额 |
一等奖学金 | 2000元 | 20 |
二等奖学金 | 1500元 | 40 |
三等奖学金 | 1000元 | 60 |
各系指标分配情况:
学前教育系 | 初等教育系 | 艺术系 | 教育技术系 | 合计 | |
参评人数 | 2094 | 2383 | 506 | 296 | 5279 |
1等指标 | 8 | 9 | 2 | 1 | 20 |
2等指标 | 16 | 18 | 4 | 2 | 40 |
3等指标 | 24 | 27 | 6 | 3 | 60 |
六、送审材料要求
1.纸质文档包括:所有申请学生的《湘南幼专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一份,《湘南幼专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原件一式一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文化成绩汇总表各一份。申请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系部自行留底。
2.电子文档:《湘南幼专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公章并签字。
3.报送学工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