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院部设置
招生就业
校园文化
关于给予胡雅云、周浩玉、陈晶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2-20 11:36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分享到:


 

 

 

湘南幼专学工处发〔2017〕3号

 

 

关于给予胡雅云、周浩玉、陈晶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胡雅云,女,北湖区人,我校艺术教育系16级(三)01班学生。

周浩玉,女,祁阳县人,我校艺术教育系16级(三)01班学生。

陈晶,女,郴州市人,我校艺术教育系16级(三)01班学生。

胡雅云、周浩玉、陈晶同学自2016年入校以来缺乏组织观念,自由散漫,辅导员多次帮助教育仍我行我素,胡雅兰2016年下期旷课累计达21节,周浩玉累计旷课达21节,陈晶累计旷课达19节。此事件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华人策略社区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七条第1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胡雅云、周浩玉、陈晶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华人策略社区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版权所有:华人策略社区 - 华人策略hrceluebbs  
电话:0735-2295666(招生就业)  0735-2357828(办公室) 
湘ICP备20001847号-1
邮编:423000           联系邮箱: contact@xnye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