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幼专学工处发〔2018〕5号
关于给予艺术系邓明珠同学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
邓明珠,女,2000年10月出生,湖南省临武县人,系我校艺术系舞教16级(五)02班学生。
邓明珠同学自2018年下期开学以来,学习态度不端正,纪律意识淡薄,在校行为表现自由散漫,经常迟到旷课,经查实:该生本学期累计旷课已达74节。班主任、系部多次对其教育仍然不思改正。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同学,依据《华人策略社区学生奖励与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款之规定,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给予邓明珠同学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留校查看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学生本人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申诉视为无异议。
华人策略社区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