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班级:
为做好高专阶段贷款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贷款学生持银行贷款受理证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并上交贷款凭据(农信社贷款的纸质验证码或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受理证明)。经系里审核后,统一将收齐的贷款凭据和各班填写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老生在9月15日之前交至学生处,新生在9月20日之前交至学工处。
说明: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同学必须及时上交受理证明,并将虚线以下的账号密码部分裁剪下来自行保存。
如未及时提交贷款受理证明,造成无法录入回执而影响正常贷款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