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请学校各个部门及附属幼儿园对本部门及成员的两微一端(微信帐号,微博帐号)以及其他网络交流平台进行自查。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或《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文件要求的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没有类似帐号的填报无,自查情况于7月19日前上报到429881488@qq. com 自查统计表到教职工群内下载:
湘南幼专两微一端自查统计表.xlsx
湘南幼专组宣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