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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团发〔2018〕18号--关于印发《华人策略社区基层团组“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实施细则(试行)》《湘南幼专贯彻、实施“三会 两制一课一日”基础团建工作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11:46   作者:团委   来源:   分享到:

各系团总支、团属各部门、各团学组织:

《华人策略社区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实施细则(试行)》、《湘南幼专贯彻、实施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基础团建工作工作安排》已经学校团委会表决通过,并提交学校领导审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系团总支、团属各部门、各团学组织认真研读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工作中稳步推进、贯彻落实。

 

                                      湘南幼专团委 

                                        2018年10月25日


华人策略社区

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精神,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三会两制一课一日”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和团日活动,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一日”,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管理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一日”,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  支部大会

    第五条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华人策略社区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华人策略社区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学期初或期末华人策略社区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华人策略社区开。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华人策略社区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没有选华人策略社区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华人策略社区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华人策略社区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表决可采取华人策略社区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华人策略社区权和被选华人策略社区权。

第十一条  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系团总支)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华人策略社区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华人策略社区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华人策略社区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华人策略社区开。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华人策略社区集,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或支部委员华人策略社区集。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华人策略社区开。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华人策略社区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华人策略社区权和被选华人策略社区权。

第十七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十八条  支部委员包括但不限于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通讯委员,委员职务不固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减少。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九条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华人策略社区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华人策略社区开。

第二十条  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的次数。

第二十一条  团小组长不需经选华人策略社区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华人策略社区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六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八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九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被评为优秀等次团员年度个人表现考核分不能低于90分,被评为合格、基本合格等次团员年度个人表现考核分不能低于60分。

第三十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一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二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三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团员年度个人表现考核分低于60分;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四条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五条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六条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九条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四十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一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因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二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三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撒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四条  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五条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六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  团 课

第四十七条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八条  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九条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五十条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五十一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华人策略社区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第五十二条  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三条  团课讲授者可由基层团组织的团干部担任,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授一次团课。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四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五条  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  主题团日活动

第五十六条  主题团日活动就是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的一系列有益于德智发展的活动,其活动围绕一定的主题展开。主题团日活动的现实意义是团结支部成员,并扩大支部影响力,加强支部与社会的联系,提升成员的整体素质。好的主题团日活动可以让成员体验乐趣的同时收获一定社会认可,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可以让在学习、工作的人去放松一下,并在活动中获取了解社会资料。

第五十七条 团日活动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支部,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活动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六类。教育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政策学习为中心,包括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在内的各种思想教育;科技活动:以学习科技知识,进行发明、技术革新为内容的活动,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活动和非生产过程的科技活动;公益活动:以绿化祖国、美化生活、服务人民、方便社会为宗旨的不计报酬的社会公益活动,也就是习惯上说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组织活动:以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包括发展组织、整顿组织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活动不同于一般思想教育活动;文娱活动:以文化娱乐为目的的活动,例如唱歌、跳舞、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旅游、书法、绘画、集邮等,均属此类活动;体育活动:就是组织青年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帮助青年增强体质。

第五十五条  主题团日活动不等同于主题班会,主题班会在校团委或者团总支的统一安排下按照相应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原则上每月必须开展一次。

第五十六条  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互相交换在团日活动中的收获,并及时向组织团日活动的部门上交相关活动资料。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一日”,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校各级团组织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校团委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一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评比,检查、督导、评比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团总支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一日”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总支要统筹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负责“三会两制一课”,德育工作部负责“一日”)具体指导、督促团支部实施、细化“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制度。团支部要将“三会两制一课一日”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 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九条 没有选华人策略社区及表决任务的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南幼专贯彻、实施“三会两制一课一日”

基础团建工作工作安排

 

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的指示,积极推动我校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基础团建工作制度,健全共青团组织生活、夯实各个团支部基础建设,提升团员各方面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2018年10月—2019年6月

二、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

主要任务:完善基层团支部组织结构建设和实施培训工作。

预计实施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9日

主要负责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各系团总支

工作实施

1.下发《华人策略社区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统称细则),组织培训会或利用各系团总支例会带动湘南幼专团学会各部门、各个团支部进行研读。(办公室)

2.下发新制定的团支部工作手册,培训团支书和相关部门团干部,宣讲填写注意事项和实施细则。(分管副书记、办公室)

3.各系部团总支依据《湘南幼专活力团支部评比建设实施细则》重新修订周、月评分表,结合系部实际情况,拟定每月活力团支部评优比例。(各系团总支)

4.组织各个团支部完善支部组织结构建设,结合团支部实际情况设立各个团小组。(组织部、团总支)

5.完成本阶段工作的任务实施效果督察,完成实施情况报告、向校团委做好工作实施情况反馈。(组织部、办公室、各系团总支)

注意事项

1. 《细则》与团支部工作手册应同时下发,两者应结合在一起进行讲解。讲解过程当中应条理清晰、逐条逐项讲解,需准确说明实施方法、目标要求。

2. 组织建立团小组,华人策略社区开团小组会议。

1)团支部包含多个团小组,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决定,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

2)团小组应根据团组织建设需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例如华人策略社区开团小组会议等,团小组会议记录应保存在固定位置,例如固定会议记录本,并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工作情况。

3.组建团小组华人策略社区例:

1)根据团活动工作需要划分:方案策划组、执行组、宣传组等。

2)根据宿舍划分: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等。

第二阶段工作

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团支部组织结构建设,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活动。巡回督导“三会”规范化进展,进行优秀团课、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评优、巡演。

预计实施时间:11月10日-2019年4月28日

主要负责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德育工作部、各系团总支

工作实施    

1. 持续跟进各个团支部组织结构建设,确保各个团支部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团小组,并已发挥团小组工作职能,各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初见成效。(组织部、各系团总支)

2. 监查各团支部三会华人策略社区开情况。监督各团支部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把握各团支部各项工作进行动态,持续跟进并适时予以引导帮助。(组织部)

3.组织、监查“两制”落实情况。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安排,把握各个团支部各项团员管理工作是否正确、到位。做好与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实施安排及监查管理(组织部、各系团总支)

4. 组织开展团课、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可以由校团委、各系团总支、任一团支部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支部团课、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内容可由团支部委员会决定,也可由上级团组织统一部署,由德育工作部督查落实。(德育工作部、各系团总支)

5. 根据团课、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持续开展情况,在2019年上期推行优秀活动评选和巡演活动。(德育工作部、各系团总支)

6.完成本阶段工作的任务实施效果督察,完成实施情况报告、向校团委做好工作实施情况反馈。(副书记、办公室、德育工作部、组织部、各系团总支)

注意事项

1. 持续跟进各基层团支部组织机构建设,监查各团支部建立团小组情况时可结合各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进班了解团支部情况进行。坚持采用简便、有效地指导、监查方式。

2. 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需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支部委员会成员,确定支部成员名单。

2)建议支部大会邀请系团总支干部参与;

3)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前,提前向系团总支进行申请报备、团总支负责记录。申请可以采用书面申请的形式,也可以由团总支用其他形式记录支部大会华人策略社区开的情况。

4)团支部向上级团组织(系团总支)书面报告会议情况,按照规定格式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5)系部团总支须对支部大会情况进行关注、监督,保证支部大会有质有量的开展。

3.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委员会需做好以下几点:

1)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通讯委员等可根据团支部实际情况,在上报上级团组织(系团总支)并得到同意后进行适当增补、减少。

2)建议邀请团小组组长列席参加支部委员会,有利于委员会深入了解团支部各项团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针对实际情况,对各项工作决策做出调整。

3)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需长期保存,建议按照固定格式如实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4.华人策略社区开团小组会议要点在第一阶段工作第二项工作要点中已详尽介绍,请仔细阅读。

5.组织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⑴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Ⅰ.实施进度安排: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开始之前完成。

Ⅱ.本校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实施方法及流程:

⑴学习教育资料。学习内容由团委组织部拟定学习方向,团支部自主选择具体学习内容、进行学习成效验收。

⑵自我评价。针对本年度团活动、团工作参与情况,结合学习教育资料学习心得,做出自我评价小结。

⑶组织评议。华人策略社区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根据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⑷优秀等次团员个人考核分数排名应在团支部前30%,如某团员个人考核分未达标,则不应列入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团支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⑸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结束后需在团支部内部公示三天以上。团员教育评议结束后需按照团支部、系部、全校层次划分对全校所有团员评议等次做好记录,并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切实运用至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中。

⑵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切实将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结果运用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中,按照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在进行注册之前应反复核对评议结果,注册时应秉承着审慎细致的工作态度进行,尽最大可能的避免出现差错。

6.组织开展团课并进行展演、评优。

⑴由校团委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应由组织部负责具体团课策划、实施安排等工作。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前应上交团课资料交由书记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团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课具体课时内容安排、团课组织工作安排、团课授课对象。

⑵由系团总支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应由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具体团课策划、实施安排等工作。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前应上交团课资料交由系团总支书记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团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课具体课时内容安排、团课组织工作安排、团课授课对象。

⑶由湘南幼专任一团支部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应由团支部委员会负责具体团课策划、实施安排等工作。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前应将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申请书、团课资料交由系团总支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华人策略社区开团课。团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课具体课时内容安排、团课组织工作安排、团课授课对象。

⑷与时俱进更新团课内容与开展形式,使内容更丰富、更贴合实际,形式更多元化。善于利用网络组织学习,课上善于利用团员自主学习性,组织共同研讨、辩论学习。注意对团课学习情况进行效果验收,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课学习过程照片、视频、学习心得、体会及手工等实践成果展示(例如手绘团旗、合唱团歌、温习入团誓词等)。

⑸团前教育主要由组织部组织学习,各个团支部积极配合,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团前教育可以对不同团支部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分组实践学习。团员教育主要由团支部组织学习,每个季度最少应该组织一次。

⑹优秀团课巡演、评优工作主要由团委统筹、系团总支德育工作部实施安排,主要巡演任务由团支部完成。评选优秀团课巡演团支部过程中需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7. 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巡演活动。

⑴所有三年制班级、五年制四年级各个团支部定期按要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大专一、二、三年级各个团支部以班会为主,自由组织主题团日活动,但每个月至少组织1次自拟主题团日活动。活动主题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传达积极健康、活泼向上的价值态度,主动从实现中国梦的生活实际需求出发,贴近校园实际生活,靠近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状态。

⑵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巡演活动由团委统筹、各系团总支具体安排、实施完成。活动实施过程当中应紧紧围绕巡演主题组织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要求在牢记活动目的,尽力实现展演预期效果的基础上注意到在展演实施过程当中话筒、音响、灯光等细节问题。

⑶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巡演团支部的评选过程当中应秉承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作风。在巡演团支部的选择上首先应结合各个团支部近期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活动开展情况择优选取再应考虑团支部自主意愿,优先评选积极主动、责任感强烈、表现优秀的团支部。

第三阶段工作

主要任务:持续深入落实“两制”相关工作,根据上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继续改进、完善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建设,以新目标、新要求、新标准来持续推进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建设,推动工作形成惯例。

预计实施阶段:2019年3月—2019年6月(“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基础团建工作在此后仍持续进行)

主要负责部门:组织部、办公室、德育工作部、各系团总支

实施工作

1. 在原有实施基础上深入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保障年度圆满完成“两制”工作实施。(组织部)

2.根据上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前期“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基础团建工作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下阶段工作安排进行改进、完善。

3. 对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建设提出新目标、新要求、新标准,为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一日”建设保持活力做出有力措施。

 

 

抄送:各系直属党支部。

湘南幼专团委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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