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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专团发〔2018〕23号 湘南幼专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7-07 14:10   作者:团委   来源:   分享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为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为湘南幼专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本组织隶属学校团委的领导,接受全市志愿者联合会的指导。   

第三条 本协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贯彻“崇智尚美、立德树人的校训精神。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和精神境界,更好地促进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 协会立足校园,服务社区,辐射社会。组织和带领全校青年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积极深入校园和周边社区,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和技术技能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协会提供并策划各种公益活动的志愿服务项目,接受全校师生的指导和监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七条 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 弘扬奉献友爱精神,树立互助进步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第九条 倡导志愿者精神,促进学生整体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第十条 开展多样务实的志愿服务工作,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及大型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在校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 面向全校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三条 建设志愿者网站、微博,加强对志愿活动的宣传。   

第十四条 加强与兄弟学校、全市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 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六条 本协会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遵循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凡我校注册学籍的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并参与纳新的个人,均可填报会员申请表。 

第十七条 会员申请流程

1、上交个人申请书。

2、系部根据申请书进行筛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分批次安排填写了申请表的学生参加。

3、根据他们参加活动中的表现,各活动负责人做好登记,并上交系部初审,再由校团委复审。

4、经试用期考核通过后,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八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华人策略社区权、被选华人策略社区权和表决权。

2、有依法参加一切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5、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6、参加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7、担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学干满一年者并且表现优异的可获得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聘书及获得综合测评加分证明。

8、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九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3、关心本协会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协会交予的任务。

4、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形象和名誉,维护志愿者及协会的合法权益。

5、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6、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会员的任期

1、注册会员的会员期为三年,时间一到,则自动终止会员资格,重新加入者,重新提出加入申请,经批准后予以顺延。

2、主动申请中途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讨论之后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同意后,终止其会员资格

3、非自愿性退会,连续半年不参加志愿者活动,则开除会籍。

4、被协会开除会籍者,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会员。

第二十一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协会和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二条 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及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按章程中的处罚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由大会讨论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管理与考评,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 组织和职能

第二十四条 湘南幼专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常务理事机构为理事会,设会长、秘书处、人事监察部、策划统筹部、宣传部、外联协调部以及相应的系部志愿服务队和服务小组等组织机构。其具体职能分工为:

一、总部

1、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会是湘南幼专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组织,统筹及协调各部门工作分配,联系校团委,根据团委工作要求来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把握学校志愿者工作发展方向。

2、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一人,干事若干,主要负责综合事物、公文写作、会议记录、协会资料整理以及协会财物管理。其下2个职能小组。

行政组:是协会的内部保障职能机构,包括管理办公室的财产、环境以及整理青协的档案。

文秘组:负责会议组织,出访接待,各类公文写作。

3、人事纪检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负责对协会各部门,各服务小组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利用,对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和经费、财物的监管。统计服务活动出勤情况,考核认证志愿者的服务时长;监察协会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和组织纪律情况,协会人事财务的监督。对各系部服务队活动资料进行管理同时对各服务队进行考核。

4、策划统筹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负责独立策划或者与服务小组联合策划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前期对活动进行详细策划;活动期间对活动运行状况进行宏观把握;活动结束后及时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提交给会长。

5、宣传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宣传部是外界与协会之间联系的纽带,主要负责志愿者服务活动前后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具体抓好海报宣传、学校志愿者微博建设、QQ群管理;收集、整理好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后的文图资料;向团委、广播、报刊、微信等媒体投递志愿服务活动新闻稿和消息;其他方面和形式的宣传工作。

6、外联协调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外联部主要从事联系赞助商,为青协活动的开展筹集资金和其他赞助支持;负责与省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兄弟学校志愿者协会沟通关系、增强合作,使协会发展越来越快。负责联系各系部分会,传达理事会的通知。

7、志愿服务小组:志愿服务小组分别有春苗组、学习组、附小组、交通劝导组、敬老爱幼组、环保组。各志愿服务小组设组长1人,干事若干。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由动态活动和常规活动组成,根据服务对象和活动的变化随时更新。各志愿服务小组负责执行各组相对成熟的常规志愿活动;执行理事会策划安排的动态志愿活动;调派本服务小组会员支持、配合零时性志愿活动;依据本组只能主动、创新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系部

1、初等教育系:设主席1人,副主席一人,干事若干。领导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初等教育系志愿者,发扬志愿者精神,开展初等教育系特色志愿活动。

2、学前教育系:设主席1人,副主席一人,干事若干。领导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学前教育系志愿者,发扬志愿者精神,开展学前教育系特色志愿活动。

3、教育技术系:设主席1人,副主席一人,干事若干。领导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教育技术教育系志愿者,发扬志愿者精神,开展初等教育系特色志愿者活动。

4、艺术系:设主席1人,副主席一人,干事若干。领导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艺术系志愿者,发扬志愿者精神,开展艺术系特色志愿者活动。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各职能机构既分工,又合作,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动。服务小组以及策划统筹部策划开展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需经由策划统筹部统一初审报理事会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前后,各部门依据职能积极参与,支持配合。

 

第五章 资产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资产的管理按照各部管理为原则,各部承担相应资产管理。各部特有资产如:办公室的文件、宣传部的彩笔颜料等,不经同意严禁外借。

1、协会所有物品如横幅、会旗、志愿帽、志愿服,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此类物品皆由人事纪检部发放与回收。对外借出和归还时,秘书处负责登记。

2、协会下发的由个人保管的协会物品,如工作服等非会员个人财物,由个人保管,损坏由个人赔偿。会员活动结束或退会时该物品必须按规定上交。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1、上级拨款; 2、会员会费; 3、环保回收的公益基金;4、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和其他资助。

第二十八条 使用范围:本协会的经费使用范围为维持本协会正常工作运转;需要特别资助的青年志愿者活动项目;表彰优秀。

第二十九条 1、属于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2、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由财务组登记,并上交于校团委登记。

第三十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经费管理具体参照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费管理细则。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先由协会的各总负责人提议,上报给协会会长,初定后,再由校团委审核通过。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校内各级青年志愿者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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