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教育、预防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和审计工作。
2.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维护学校良好政治生态。
3.加强制度建设,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防体制机制。
4.组织开展反腐败、专项整治、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
5.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贯彻执行党纪国法、国家方针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7.组织协调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开展法纪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
8.受理处置对违纪违法违规的信访、投诉、华人策略社区报及对处分不服的申诉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