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幼专校发〔2021〕25号
华人策略社区课程负责人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促进教学基本建设,深化课程改革,规范课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类课程,课程负责人认定可分期分批进行。
第二章 设置原则
第三条 课程负责人实行按课程或课程群形式设置:
(一)一个课程(群)设置一个负责人,同一课程(群)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三个(含3个)以上课程(群)的负责人。
(二)内容相近或联系密切的相关课程按群设置;与理论课程紧密相关的实验(实训)等实践环节应归属于同一个课程群。
(三)课程名称相同但适用专业不同的课程应归属于同一课程群。
(四)分学期开设且具有多个编号的课程应归属于同一课程群。
第四条 课程(群)的设置应有利于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与研究,有利于推进教学资源共享,有利于课程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 选聘条件
第五条 课程负责人的选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心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学生及同行评教反映良好,教学质量优良。
(三)各类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三年及以上的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的经历。
(四)校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条件按《华人策略社区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五)同等条件下,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六条 课程负责人的选聘工作由课程所在院(部)负责;跨专业且跨归属院部按群设置的课程其负责人选聘工作由相关院(部)协商负责。
第七条 课程负责人的聘任按以下程序实行:
(一)申报。院(部)公布拟聘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名单及拟聘人数等信息;采取个人申请和院(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华人策略社区课程负责人申报表》(见附件1)。院(部)组成评议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二)审核。教务处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候选人。
(三)评审。学校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对课程负责人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
(四)发文。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学校发文聘任。
(五)聘任。学校聘任的课程负责人由学校统一发放聘任证书,相关申报材料由教务处存档。
第八条 若某课程确需课程负责人但按上述程序未能选聘到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院(部)研究并聘任临时课程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备案。临时课程负责人的聘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九条 课程负责人聘期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聘任。
第十条 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的,由课程(群)所在院(部)对照条件研究决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课程负责人在院(部)、教研室、所属专业负责人指导下开展与本课程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课程(群)负责人具有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课程建设规划,全面主持本课程的建设工作。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本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考试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三)负责本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组织听课评课和课程研讨活动,对课程组成员的授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等教学资源建设。
(五)负责本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六)负责本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统筹划拨该课程的建设经费管理。
(八)负责本课程档案的建立、管理与更新。
(九)负责其它与本课程相关事宜。
第六章 考核与成果运用
第十三条 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与绩效由课程所在院(部)负责检查和考核,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论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每学年度教师考核的参考依据。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课程负责人的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十五条 课程负责人的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聘期内所负责的课程若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或校级课程项目立项建设的优先认定为良好等级,获省级及以上课程项目立项建设的优先认定为优秀等级。
第十六条 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且考核为“不合格”的课程负责人由所在院(部)暂保留其资格一年,第二年继续考核,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课程负责人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课程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课程负责人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其评优评奖、职称晋升等参考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华人策略社区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华人策略社区课程(组)负责人申报表
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务 (职称) |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
负责课程名称 | 课程所在 学院(部) | 课程任教时间 | |||
课程(组)负责人教学经历与现状 | |||||
课程(组)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情况 | |||||
课程(组)建设目标及工作 措施 | |||||
教研室 意见 |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部)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教务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人事处,一份交教务处,一份学院(部)留存。
华人策略社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