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6〕474号
2017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各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层次与专业门类
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2、对口招生的专业门类为16类: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