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确保交通安全的紧急提示
▲ 车辆重量比人大得多、速度比人快得多!
▲ 行人如果想与车辆比拼、对抗、碰硬,行人必输无疑!!!
2010年10月,在我校大门口路段发生了1起车祸。今年4月5日、4月21日,在该路段又连续发生了2起车祸,共造成2人受重伤、2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究其原因:这3起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受害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都是由于受害人从停靠后的公交车头部冒然通过、与车辆抢道所导致!
为确保交通安全,学校再次提醒全体师生:
◆ 人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1、在横穿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要与车辆抢道。
--穿越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如我校门口路段)时,一定要左顾右盼,认真观察和判断左右来往车辆的通行情况,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需横穿马路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从停靠车(特别是大车)的尾部穿行,切不可从停靠车的头部冒然通过!(因为停靠车辆的头部,是后来车辆的视角盲区。从这一区域穿过,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注意乘车安全。拦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路边)上挥手招呼。乘车时,要待车停稳后再按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拥挤。车辆行驶时注意坐好或站稳,千万不要将头或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
3、注意行走安全。行人必须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马路应靠右边行走。
4、注意骑车安全(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头脑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
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出现的交通危险或交通事故,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紧急请求救援。应急方式主要有:
1、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和拨打“110”“122”报警电话。
2、通过可利用的通讯方式,迅速将情况向班主任、老师或保卫科、门卫(联系电话:2357110)报告,请求紧急援助。
3、通过可利用的方式向外界传递信号,或向就近的单位或人员请求紧急援助。
4、请求紧急援助时,要将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危险或受损情况、求助要求等,向救援方讲清楚。
5、注意保护好现场,记住肇事车辆的牌照号码、肇事司机的体貌特征。同时可以与肇事司机共同协商求助、治疗等应急办法。
郴州师范学校
2013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
墨荷)